甄選名額:學士班5名
獎學金金額:新台幣8,000元/月,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本系110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等);
二、學士班學生:歷年平均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30%或平均85分以上。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09月10日(星期五)12時止(逾時不候)。
申請方式:
一、E-MAIL方式報名。
二、申請學生請依限檢附下列資料(請整合成一份PDF檔案),向本系系辦公室李美萱助教提出申請:
(一)甄審申請表(如附件1)、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歷年學業平均總成績班級排名名次證明書正本、
(四)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另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證明書上需記載申請學生姓名)。
(五)其他有助於證明個人從事中學教育或地理教育之經歷。
申請流程:
申請截止日後,即由本系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0年9月11日(星期六)17時前於本系網站公告合於資格審查者擇優應試名單及規定。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依學業成績表現(100%),擇優錄取;第二階段應試名額依師培處實際核定名額之2倍計算為原則。
二、第二階段:面試(100%);經評審委員投票,擇優錄取。
甄試日期/地點:(暫定,實際依口試名單之公告為準)
預計110年10月04日(星期一)12時20分於地理學系教室辦理,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