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地理學系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生甄選第一階段錄取名單(碩士班)

【碩士班】錄取名單

本名單業經114年5月6日地理學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地理教育委員會議通過。

【二階甄選說明】

  • 依據本系【地理系碩士班學生修習中等教育學程員額甄選作業施行細則】,通過第一階段甄選申請者,必需繳交歷年碩士班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函。
  • 本系第二階段資料甄審收件截止日114年9月19日(五),請各位錄取第一階段甄選同學開始預做準備。

【重要宣達】

  • 102學年度起入學本校師資培育學系之一階生者為預修生,在未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二階生、中等教程生等)前,教育專業課程之修習,總計以6學分為限。
  • 二階生之遞補於入學後第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束前遞補為限。
  • 自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後,至少仍需修習3個學期以上(不含寒暑修,並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
  • 本案113學年度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一、二階生,應修習最新版本之教育課程,適用學分表如下
  • 本案一階生日後若未甄選為二階生,得參加本校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惟其適用之相關修習版本及規定應依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時之規定。
  • 本案113學年度入學之二階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應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而後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 應恪守本校相關修習、抵免及教育部函釋法令等規定。
  • 各項相關規定可參閱本系網站師資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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