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學籍
論文口試
論文發表申請書
※113 年 06 月 03 日112 – 2第 2 次系務會議通過:(1)碩士生一發及二發,由指導教授向系提出申請,並邀請相關專業領域之評論人壹至貳名,邀請校內、外具有博士學位或對應資歷之學者專家(如助理教授或助研究員(含)以上)。指導教授及評論人須親臨現場,除經事先向招生委員會申請同意外,不得以視訊方式進行評論。指導教授及評論人均審查同意後,該次發表始為通過。(2)研討會發表論文取代二發,指導教授及評論人需親臨現場,不得以視訊方式進行。
資格考
指導教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