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專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評鑑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文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文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月9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為建立持續改善機制,提升整體教學與研究品質,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自我評鑑辦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單位評鑑實施要點」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評鑑實施要點」之規定,特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評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系評鑑項目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單位評鑑實施要點」第二條規定辦理。
三、本系為配合本校之發展特色及推動評鑑作業,設置系級評鑑委員會其組成及任務如下:
(一)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並由系專任教師至少三人(含召集人)擔任評鑑委員,報請文學院院長核備,負責本系評鑑相關事宜。
(二)任務包括規劃評鑑程序、執行評鑑業務工作、審查評鑑報告書及辦理評鑑結果之追蹤改進。
四、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自我評鑑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報經院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111年】本校自辦品保認定(學術單位評鑑)地理學系評鑑資料–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一般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111年系所評鑑通過!
【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資料–暑期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暑期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通過!
【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資料–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一般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通過!
【第二週期】105年延後評鑑資料–空間資訊碩士在職專班
♦ 空間資訊碩士在職專班業經105 年度下半年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通過!
陳哲銘老師負責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項目五:自我分析、改善與發展;
許嘉恩老師負責項目二:教師、教學與支持系統;
王聖鐸老師負責項目三:學生、學習與支持系統;
張國楨老師負責項目四:學術與專業表現。
【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資料–暑期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暑期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通過!
【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資料–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一般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第二週期(101年)系所評鑑通過!
【第一週期】95年系所評鑑資料–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第一週期(95年)系所評鑑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