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114-2「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114/10/31系截止)

本校114-2學期「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請有意願且熟稔中文之僑外生,於114年10月31(五)前檢附成績單,至系辦詳閱並同意相關規定後,填寫附檔申請表並親自簽名。

■如已辦理登記修習在案,或業經教育部專案核定為外加師資生、經本校甄選為教育學程生等已具師資生資格者,毋需再行申請。

■如為114學年度大一新生之僑外生,且欲成為正式師資生,請配合師培學院後續另案調查【114學年度外加名額師資生】時程辦理。

附件:【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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