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度「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隨到隨審。
旨揭計畫補助現正就讀本校研究所博士班,出國短期研究期程以 2 週至 1 個月為限,並以當年度11月底執行完畢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
有意申請之博士生,請於預定出國日期前2個月提出申請,並請將申請文件紙本一份繳交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電子檔請另傳送至:se606@ntnu.edu.tw。
檢附旨揭作業要點、計畫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如有問題,請洽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卓小姐,聯絡電話:校內分機1319,電子信箱:se606@itc
作業要點、計畫申請表等表單請參見研發處網站公告: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