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研究生於論文研究計畫執行前完成研究倫理審查,並善用本校研究倫理審查費補助及學習資源。
說明 :
一、依人體研究法規定,研究主持人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研究倫理審查無法以事後補行審查方式取代,爰請研究生於規劃論文研究時,預留申請及審查所需時間。
二、依本校學術倫理與誠信規範規定,本校人員執行人體研究與人類研究,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校規範。另為支持本校研究生落實研究倫理,本校研究發展處提供研究倫理審查費補助;符合申請資格者,得依本校補助作業規定,於期限內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三、本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網站設有「學生專區」,提供研究倫理教育訓練、研究計畫送審及審查費補助等相關資訊,請研究生於研究規劃及執行前妥善參閱及運用(網址:https://ntnurec.ntnu.edu.tw/)。
四、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亦提供線上課程,建議研究生主動修習「IRB/REC相關課程」,以增進知能(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