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之學分抵免】
1. 自本學期(110-1)起,本校學分抵免改採線上申請+紙本審核方式。
- 開放受理時間(可送出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核):110年9月13日(一)起至110年9月28日(二)止。
- 請於截止日9/28(二)前將申請表送教務處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教務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2. 同學如要申請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請檢附成績單正本及課程綱要,先請本系相關課程授課教師核定簽章,再送至系辦公室審核。本學期因應疫情,如不克找相關任課教師簽名,亦可檢附老師同意之電子郵件。
3. 因應本校110-1開學前三周採全面遠距授課,本學期辦理抵免學分方式兼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提醒同學若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成績單正本請務必於第四周到校後補交至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教務組。
4. 「110-1抵免學分彈性處理措施」詳細說明請參閱教務處最新消息:https://www.aa.ntnu.edu.tw/news/news.php?Sn=1117
附檔:
以上為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之學分抵免。
※ 本系同學在校期間跨校跨系選修學分申請抵免系專業學分,申請方式不同,請參見以下說明:
- 本系大學部同學如要申請跨校跨系選修學分抵免系專業學分,請至系網頁下載「大學部學生跨校跨系選修學分抵免系專業學分申請表」,申請表請檢附成績單正本及課程綱要,先請本系相關課程授課教師核定簽章,再送至系辦公室審核。
- 本系碩博士班研究生如要申請跨校跨系選修學分抵免,請至系網頁下載「研究生跨校跨系選修學分抵免申請表」,申請表請檢附成績單正本及課程綱要,先請本系相關課程授課教師核定簽章、指導教授簽章,再送至系辦公室審核。(提醒:申請抵免科目應與研究生論文研究主題相關,建議每學期選課前,宜與學業指導教授商定選課事宜,再依選課程序辦理選課手續。)
- 本項抵免,學期間皆可申請,採紙本審核,不受理電子郵件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