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碩士班、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學分費繳費單注意事項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止。
【繳費方式】
-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到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超商收費上限為六萬元)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
- 請注意: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及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 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 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無需繳費。
- 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1343(日間學制繳費內容)、7749-1346(碩士在職專班繳費內容)、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 如欲辦理休學,自110年10月29日起需繳納完學分費後,始可辦理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