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資生好,
轉知本「111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意願調查暨學分預審事宜。
(一)學分預審時程說明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登記報考意願 | 2/14-3/1止 | 填寫線上Google表單 |
製作學分認定表 | 2/14-3/9止 | 至師資培育歷程系統製表 |
繳交學分預審文件 | 3/2-3/9止 | 1、繳交學分認定表、採認表、歷年成績單、選課清單、學位證書/輔雙證明文件等。
2、預審文件皆繳交至培育學系。 |
相關資訊網址: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news&id=227
(二)重要宣導
- 學分預審相關時程,將視本校行事曆及教師資格考試簡章等實際情況調整。
- 111年教師資格考試,所有考生須依考試簡章自行線上報名、繳費等。
- 不得於半年全時教育實習期間,參加教師資格考試。110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教育實習者(實習期間為111.2.1-111.7.31),不得參加111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