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畢業】110-2學士班學生申請延畢(111/05/16~111/05/27)

大四以及延畢中的同學請留意以下資訊

【申請資格

 ***學士班學生若尚未修畢主修學系或本校規定之畢業學分,係自動延畢,無須另提申請***

  1. 未修畢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師資職前教育之教育專業課程或專門課程,或經核准出國交換者,且每次申請延長1學期為限。
  2. 因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須為符合學則所列條件之身心障礙學生)。

【110-2申請時間111年5月16日(一)~111年5月27日(五)止,填畢後請依延畢原因至各單位核章,最後送交至註冊組/公館校區教務組

申請表下載】  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書

教務處註冊組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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