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111學年度學士班學生通勤置物櫃自111.08.29開始受理借用登記,請持本人學生證至系辧公室洽教務助教登記借用。
【相關說明】
1.置物櫃供本系在學通勤學生使用,請於系辦公告時間內持本人學生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洽系辦(教務)登記借用。
2.借用一次以一學年為限,借用期間原則上自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第一週至次年6月30日止。借用期滿前請自行清空置物櫃或辦理續借,任何留置物品一律以廢棄物處理,借用人不得異議。
3.置物櫃內應保持清潔,禁止存放危險物、易腐敗物、違禁等物品,違者取消借用資格。
4.本系不負保管責任,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請勿存放置物櫃。
5.置物櫃採密碼設定,請牢記自己所設定之密碼及置物櫃編號。
6.如使用不當造成置物櫃毀損,應由借用人負賠償維修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