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申請】111-1延畢申請(111/12/02截止)

►申請資格: 

 *學士班學生若尚未修畢主修學系或本校規定之畢業學分,係自動延畢,無須另提申請*

1.因未修畢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師資職前教育之教育專業課程或專門課程,或經核准出國交換者,且每次申請延長1學期為限。
2.因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須為符合學則所列條件之身心障礙學生)。

111-1申請時間:111年11月7日(一)~111年12/2日(五)止,填畢後請依延畢原因至各單位核章,最後送交至註冊組。

►申請表下載:  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書

目前大四的同學,若有考慮申請延畢(112-1在學),請下個學期(111-2)再提出申請喔!

以上資訊可參見教務處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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