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1【師培】112-2僑外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113/04/30止)

112-2學期「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敬請有意願且熟稔中文之僑外生,於113年4月30(二)前檢附「歷年成績單」,詳閱並同意相關規定後,洽系辦李宜梅助教申請。

■如已辦理登記修習在案,或業經教育部專案核定為外加師資生、經本校甄選為教育學程生等已具師資生資格者,毋需再行申請。

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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