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有關113-2超修不足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本校超修及學分不足規定:
依據學則第13條。
最多27學分;最少16學分(應屆畢業生最少9學分、延畢生至少一門課),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不受此限。
二、 辦理時間:請於114.3.11(二)前紙本申請。
三、 辦理方式:
紙本申請:列印選課清單,簽名及填寫聯絡電話,於選課清單下方空白處註明超修或學分不足的原因,送至系辦公室申請。
◎選課清單下載路徑: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選課相關→我的選課→選課清單
四、 辦理方式及提醒:
(1)經系主任核可者,由系辦彙整後交給課務組。
(2)未獲系主任同意者,由系上輔導同學退選或加選。
加選:於選課清單空白處填寫輔導加選的課程「開課序號、科目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
退選:請於清單上的科目劃記。
加退選皆需學生、授課教師簽名、並由系所加註專業意見(原因、建議、加選方向等等)。
加選課程如含共同科中文思辨與表達/英文(一)或(二),請加會「共同教育委員會」。
(3)未獲系主任同意亦不加選或退選者,
學分不足將依學則規定予以休學;超修將由本處刪除學系建議退選之科目。
4 若學生有不修課(0學分)之需求,請於選課清單空白處敘明原因並經系主任蓋章核可;
若為男生請務必留意其兵役問題(國防部會抽查役男之修課狀況,以防延遲服兵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