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地理學系優秀學生&傑出學生選拔(114/09/30系截止)

優秀學生選拔

【申請方式】

  • 本系民國106年9月26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委請各班導師推薦1名同學。招生委員再由各班推舉的同學中推薦1名同學獲得學校獎勵與表揚。未獲推薦的同學,由系頒發「優秀學生選拔」獎狀當選證書乙紙。
  • 學士班各班推選出一位優秀學生後,請受推薦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之「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推薦表,列印後必須先請專責導師和學術導師簽章,於114年09月30日(星期二)前送系辦公室,逾時不候喔!
  • 後續將召開系招生委員會討論。
  • 推薦對象不包含新生。

【選拔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5以上(不包含上學年休學者)且前一學年未受懲處者。

【選拔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優秀表現至少符合下列兩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者,得經學系遴選為優秀學生。

  • (一)參與校內外活動,服務社會,熱心公益,足資同儕楷模者。
  • (二)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增進校譽者。
  • (三)代表本校參與國內外各項運動競技比賽,成績卓越者。
  • (四)擔任班級、學生會或校內外社團幹部,足為同儕表率者。
  • (五)參與國內外各項藝術人文相關比賽、表演及展覽等活動,表現優異者。
  • (六)具其他相當上列各款優秀表現者。

優秀學生選拔要點

傑出學生選拔

【申請方式】

  • 學士班委請各班導師推薦1名同學;碩士班、博士班各班推選出1位傑出學生。
  • 受推薦同學請至校務行政系統之「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推薦表,學士班同學推薦表必須先請專責導師和學術導師簽章及填寫意見後,研究所同學必須先請師長推薦簽章及填寫意見,於114年09月30日(星期二)送系辦公室,逾時不候喔!
  • 後續將召開系招生委員會討論推薦大學部、研究所各1位傑出學生送交文學院院務會議討論。
  • 推薦對象不包含新生。

【選拔對象】本校在學學生,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 GPA3.5 以上,且未受懲處者。

【選拔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三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或能增進校譽者,得經學院推薦為候選人。

  • (一)公益服務: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活動,實踐公民責任者。
  • (二)學術研究: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技術或研究成果,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
  • (三)運動競技: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足彰顯體育精神,能提升校譽者。
  • (四)領導才能: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具溝通與合作能力,表現傑出者。
  • (五)人文藝術: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發揚美學者。
  • (六)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

傑出學生選拔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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