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本校114學年度學生「弱勢助學金」申請

本校114學年度學生「弱勢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20日截止

申請對象: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研究所在職專班),同時未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學生家庭年所得逾 90 萬元、碩博士及其他學生家庭年所得逾 70 萬元。

(二)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 2 萬元。

(三)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60 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請方式、補助金額等相關資訊請參見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弱勢助學金網頁(https://assistance.sa.ntnu.edu.tw/ministry-ed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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