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114-2僑外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不具師資生資格)(115/04/30截止)

本校114-2「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請有意願修課且熟稔中文,並瞭解本案不具師資生資格,請於115年4月30(四)前檢附「歷年成績單」,詳閱並同意相關規定後,向系辦登記,填寫附檔申請表並親自簽名。

■如已辦理登記修習在案,或業經教育部專案核定為外加師資生、經本校甄選為教育學程生等已具師資生資格者,毋需再行申請。

附件1_114-2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表

附件2-本校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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