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學士班申請一階甄選注意事項(114/04/15前)

113學年度入學的大一同學您好,
本系即將進行師培一階甄選,有興趣修讀教育學程,未來朝老師方向努力的同學請務必參與本次甄選。 另,已具師資生資格者,無須參與本次甄選(如特殊績優生、原住民外加、離島外加…等),亦不含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轉學生…等。

請所有附件1名單內同學自行列印附件2「第一階段甄選作業確認書」並簽名【請注意!學生本人及家長欄都要記得簽章】, 請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前將確認書紙本送交系辦公室信箱,並完成已繳交之線上確認https://forms.gle/F3u52XMGDGNp6r9d7,未於期限前繳交視同放棄。

有關師資培育相關辦法可參閱本系「師資培育」網站網頁

【重要宣達事項】

(一)113學年度一階生為「預修生」,在未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 ( 二階生、中等教程生等 ) 前,教育專業課程之修習,總計以6學分為限。
(二)二階生之遞補於入學後第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束前遞補為限。
(三)自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後,至少仍需修習3個學期以上(不含寒暑修,並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
(四)本案113學年度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一、二階生,應修習最新版本之教育專業課程,適用學分表如下

1.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依教育部部111年5月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110041282號函備查之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修習修習【附件】

2.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詳情可參閱本校師培處網站108學年度起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師培生適用「社會領域地理專長」【附件】
(五)本案一階生若未甄選為成二階生,得參加本校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惟其適用之相關修習版本及規定應依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時之規定。
(六)本案113學年度入學之二階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應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而後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七)應恪守本校相關修習、抵免及教育部函釋法令等規定。
附件1:可申請名單
附件2:第一階段甄選作業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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