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之學分抵免,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註冊組網頁https://reurl.cc/dDjGM2 。
1. 本校學分抵免採線上申請+紙本審核方式,同學如要申請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請檢附「成績單正本」及「課程綱要」,先請本系相關課程授課教師核定簽章,再送至系辦公室審核。
2. 下列學生得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抵免學分:
- 轉學生、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學生。
- 修讀學士、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其成績為B-(百分制七十分)以上且未列入畢業學分數內,持有證明者。
- 依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或符合本校學士班學生基礎課程免修規定者。
- 有修習教育學程資格者(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
【請注意】若要申請教育專門課程採計,非「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之適用對象,相關問題請與系辧洽詢(t24014@ntnu.edu.tw)。本系同學在校期間跨系跨校選修學分申請抵免/採計系專業學分、本系非地理學系所畢業研究生申請抵免應加修之大學部課程,請另詳相關公告。
3.「全國大學先修課程」抵免注意事項:如為修習清大開設之課程,僅參與線上學習(僅有線上成績單),未參與實體免修測驗者者,其學分不得認抵;通過線上學習+實體考試,並取得清大核發之書面證明者,始可認抵。(如附件)
4. 注意:本抵免僅限入學前取得之學分,入學後在校修習取得之學分,若欲抵認為其他領域學分(如學程、輔系、雙主修),非屬本抵免受理之範圍,切勿混淆。
5.本學期線上抵免學分系統開放受理時間(可送出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核):114年2月10日(一)起至114年2月21日(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6.學生可自行查詢審核進度、列印審核結果及下載掃描檔案:【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Æ教務資訊系統Æ成績相關Æ抵免申請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