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2【畢業】112-1研究生畢業離校作業(113年1月份畢業離校)

一、依本校「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相關規定期程如下:

1.學位考試申請應於每年11月底前向就讀系所提出。

2.學位考試期限至113年1月31日止。

3.畢業生服務資訊入口網開放及領取證書起始日為113年1月2日上午9時起。

4.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暨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日為113年2月19日下午5時止。

二、請修業即將屆滿學生應依規定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學位考試及離校手續。

三、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注意事項、流程及領證時間、地點公告於教務處網頁【畢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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