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別 | 地理學系 |
申請名額 | 1 名 |
申請資格 | ※須為臺灣大學系統在學學生,且同時具備下列各項資格者。 1.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含成績優異提前畢業學生)或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修業一年以上。 2. 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1) 碩士班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積分(GPA)在3.38(八十分)以上。 (2) 必須最少修畢14學分,其中包括地理學研究法專題討論及地理論著評讀必修(選)科目。 3. 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具函推薦。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1. 審查(50%) 2. 口試(50%) |
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 1. 口試 2. 審查 |
審查資料 | 請將下列審查資料掃描(務必清晰)並合併成一個PDF檔(檔案限制10MB),113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上傳至https://forms.gle/1yiommck87SY63Wt5,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1.大學部或碩士班在校歷年成績單。 2.研究計畫。 3.著作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 4.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2封。 5.申請表。 |
規定事項 | 1. 甄選方式分初試及複試二階段進行,初試為資料審查,初試通過後始得參加複試。總成績為初試加複試合併計算,擇優錄取。 2. 複試名額以招生名額3倍為原則(得不足額),通過初試者依公告參加複試(複試名單至遲於113年10月16日公布於本系網頁「最新消息」)。 3. 相關規定與辦法請參閱本系「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 |
考試日期 及地點 | 1. 口試日期: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00 2. 口試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本校和平校區I「文學院勤大樓9樓地理學系研討室」 |
聯絡資訊 | (02)7749-1652 李宜梅助教 / 電子信箱:t24014@ntnu.edu.tw |
系所網址 | https://www.geo.ntnu.edu.tw/ |
附件: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