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6【招生】113 學年度第2學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報名113/10/1-113/10/8中午12:00截止)

系所別地理學系
申請名額1 名
申請資格※須為臺灣大學系統在學學生,且同時具備下列各項資格者。
1.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含成績優異提前畢業學生)或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修業一年以上。
2. 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1) 碩士班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積分(GPA)在3.38(八十分)以上。
(2) 必須最少修畢14學分,其中包括地理學研究法專題討論及地理論著評讀必修(選)科目。
3. 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具函推薦。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1. 審查(50%) 2. 口試(50%)
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1. 口試     2. 審查
審查資料請將下列審查資料掃描(務必清晰)並合併成一個PDF檔(檔案限制10MB),113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上傳至https://forms.gle/1yiommck87SY63Wt5,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1.大學部或碩士班在校歷年成績單。
2.研究計畫。
3.著作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
4.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2封。
5.申請表。
規定事項1. 甄選方式分初試及複試二階段進行,初試為資料審查,初試通過後始得參加複試。總成績為初試加複試合併計算,擇優錄取。
2. 複試名額以招生名額3倍為原則(得不足額),通過初試者依公告參加複試(複試名單至遲於113年10月16日公布於本系網頁「最新消息」)。
3. 相關規定與辦法請參閱本系「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
考試日期 及地點1. 口試日期: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00
2. 口試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本校和平校區I「文學院勤大樓9樓地理學系研討室」
聯絡資訊(02)7749-1652 李宜梅助教 / 電子信箱:t24014@ntnu.edu.tw
系所網址https://www.geo.ntnu.edu.tw/

附件: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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