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每年3月於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由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
【實習說明】
- 實習名額:7名。(因實習名額有限,各校薦送時須註明申請實習地點及排序2至3個實習意願單位)
- 實習期間:原則以114年6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配合各校安排。實習時間須比照員工上下班時間,確實簽到退,並紀錄於規定表件中。
- 備 註:實習單位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之方式受理申請暑期實習。
【申請期限】114年4月9日(星期三)
【應備文件】暑期實習生申請表 (實習單位欄位最多可填3個實習意願單位,並請註明優先序次)
【申請方式】請將申請資料寄到 t24014@ntnu.edu.tw,由區域學程召集人詹竣翔老師依據所繳交資料擇優推薦。
郵件主旨:【114暑期實習申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_申請人姓名_學號
【報到文件】如錄取本案暑期實習,請於報到時繳交計畫表、切結書(表格附於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內)
相關計畫(含表件)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tcd.gov.tw/)自行查詢及下載。